全中心职工要牢记“三服务”、“两育人”的宗旨,树立“用户是上帝”的思想,落实各种规章制度,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,提高维修服务质量。
一、 用户报修的属于正常维修范围内的项目,应当天完成(与用户有约定的按约定完成),疑难或工作量较大的项目要三天内完成,属于急修的项目要随叫随到,组织抢修。
二、 用户报修的不属于正常维修范围内的项目,要向用户解释清楚,在工作能够协调的情况下,可以酌情处理,但必须向用户讲清楚维修中所发生的费用。
三、 公共设施、公共场所和建筑内的公共部位,每月按维修检查制度认真落实。
四、 室内外供电线路,上水管道,发生故障及破损渗漏,属急修抢修项目。
五、 对用户报修项目临时安排不上的,必须向用户讲清楚原因并约定时间,按期完成。
六、 对维修中出现的疑难或技术上的问题,调度室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中心主任,由中心主任出面协助解决。
七、 对维修工作中牵扯工作量大,动用材料及经费较大的维修项目,必须先由中心主任上报请示有关领导,待决定后实施。
八、 所有维修项目必须填写维修工作通知单,维修完毕后须由用户签名交回调度室,统一保存。